乐脱贫组〔2020〕49号
南乐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南乐县“精准防贫保”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巩固南乐县脱贫攻坚成果,有效防止致贫和返贫,确保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根据《河南省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濮阳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设立防贫保险的指导意见》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建立精准防贫长效机制,现就开展精准防贫保险(以下简称“防贫保”)工作,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市委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在扎实抓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同时,瞄准处于贫困边缘的农村低收入户(以下简称边缘户)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建立未贫先防、骤贫处置、脱贫保稳的精准防贫机制,用市场的办法从源头上筑起发生贫困的“截流闸”,为防止返贫打造一道保障防线。
二、工作原则
一是全县统筹、县乡联动。“防贫保”工作在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进行,下设精准防贫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开展防控救助工作。县政府与保险公司合作,创设“精准防贫保险”,由县扶贫开发局与保险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由保险公司负责完成核实任务。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村要积极配合保险公司展开核查,并认真完成防贫对象公示、保险金发放、帮扶举措落实等重要环节,共同筑牢防贫“保护墙”。
二是事前框定、事后认定。按照防贫对象“不事前确定,不事先识别,保费剩余结转亏欠补充”的原则,对因病、因灾、因意外、因学等情况可能致贫、返贫时,均可申请防贫救助资金。对防贫对象的认定和扶持,要坚持做到“实事求是、严格程序、接受监督、公平公正”。
三是突出创新、注重实效。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积极探索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开辟符合实际、有效解决问题的精准防贫路径。
三、保险对象及保障内容
本方案所指的防贫对象是指贫困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学、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原因引发致贫或返贫风险的农业人口,其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纯收入低于现行国家扶贫标准1.5倍,按程序认定为防贫对象。(2020年国家扶贫标准1.5倍是6000元)。
(一) 综合防贫保险
1、因病致贫救助
保障人群:边缘易致贫户
保障范围:经基本医疗、大病医疗报销后,剩余的费用由保险公司在医保用药范围内进行赔付,疾病住院医疗累计赔偿限额10万元。以自付医疗费用0.5万元划定预警线,超出预警线且经查勘认定符合条件的,按照阶梯式比例全额发放防贫保险金,自付医疗费用超出预警线0.5万元(含)以内部分按照30%比例发放防贫保险金;0.5万元—1.5万元(含)部分以50%比例发放防贫保险金;1.5万元—3.5万元(含)部分按照70%比例发放防贫保险金;3.5万元以上部分按照90%比例发放防贫保险金。每人年救助疾病住院医疗累计赔偿限额10万元。
2、因学致贫救助
保障范围:防贫对象子女注册正式学籍、在接受大专及以上全日制学历教育(包括顶岗实习,不含高费择校以及民办、民办公助学校、境外学校)期间,年支付的学费、住宿费、教科书费(以学校出具的正式收费依据为准)超过起付线以上的部分。
本教育基金起付线为0.5万元,超出起付线0.3万元(含)以内部分按照100%比例发放防贫保险救助金;0.3万元—0.5万元(含)部分按照80%比例发放防贫保险救助金;0.5万以上部分按照60%比例发放防贫保险救助金。每户/年因学致贫救助金最高不超过2万元。
3、因灾致贫救助
保障范围:防贫对象因自然灾害(包括:暴风、暴雨、暴雪、洪水、雷击、地面塌陷、沙尘暴、冰雹等)所导致保障对象的家庭房屋、基本生产物资等财产损失。
本救助保险起付线为:5000元,5000元-10000元(含)报销比例为40%;10000元以上报销比例为80%;每户/年因灾致贫救助金最高不超过3万元。
4、因意外事故致贫救助
保障范围:防贫对象因交通等意外事故所导致的经司法等程序未得到相应赔偿或已得到赔偿,但需要长期医治的费用。
本救助保险报销范围为因交通等意外事故导致的医疗费用(含门诊)。起付线为10000元,10000元-20000元(含)报销比例为40%;20000元以上报销比例为80%。每户/年因交通等意外致贫救助金最高不超过3万元。
(二)脱贫补差救助保险
1、保障人群:防贫对象
2、保障责任、给付标准
①.建档立卡贫困户,因身体或智力等原因造成无力参加社会劳作,无法通过正常工作、企业带贫、产业扶贫等形式脱贫的;
②.建档立卡贫困户,因为疾病、意外、灾害等面临返贫的;
③.南乐县扶贫开发局向保险公司交办的其他救助事项。
本救助保险不设起付线,每人/年脱贫补差救护保险金最高不超过4000元(按照当年国家脱贫标准作为依据)。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于本方案
1、家庭有就业能力的成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不自食其力的;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正在监狱服刑的人员。
2、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人未按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的(通过法律手段经法院判决后仍未履行义务的除外)。
3、危害国家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共安全的;因打架斗殴、酗酒、赌博、吸毒、酒驾毒驾交通肇事等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
4、有恶意隐瞒相关事实弄虚作假行为的;隐瞒或不提供家庭真实收入、出具虚假证明的;拒绝相关单位、保险公司调查,不提供或不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配合需要本户配合事项的。
5、南乐县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不予救助人员。
四、防贫保险救助费用标准
综合防贫保险和脱贫补差保险费用,以全县农村人口53.06万人的5%为基数,参与综合防贫救助及脱贫补差救助保险,费用标准为每人每年50元,年度整体综合防贫保险费用预算为:132.65万元。由县财政列支。
五、工作步骤
(一)经办工作流程
1、自下而上申请。户申请——村初审——乡(镇)民政、医疗保障、教育、残联、扶贫局等相关部门审核——县扶贫局交办——保险公司入户查勘核准——实施防贫救助。
2、自上而下筛查。县有关部门定期通过医保、教育、残联民政等部门数据筛查发现——乡(镇)审核——县扶贫局交办一保险公司入户查勘核准——县有关部门与保险公司联合认定——实施防贫救助。
3、保险公司接到转办任务后,应迅速开展核查工作并出具核查报告,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工作,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核查时间,做到每单必查。
4、在接到县扶贫局的转办任务后,保险公司在第一时间入户核查,对被核查人的房屋、家庭收入、调查取证,并对邻里、所属村委会进行访谈,并将结果反馈至县相关部门。
(二)支付流程
1、对经县扶贫局审批备案,并通知发放的防贫保险救助金,保险公司负责按标准进行防贫保险救助金的发放,并将有关凭证存档备查。
2、保险公司应及时将防贫保险救助金转账至防贫对象所提供的银行账户上,应在获得发放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给予支付,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时间,但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六、风险调节机制
(一)保险公司提取防贫保险理赔金额的10%作为人力、物力等各方面的运营费用,其余的90%全部用于防贫保险补偿金的发放。如当年度筹集资金赔付比例低于90%时,结余部分将顺延为下一年度防贫保险保费;当年度综合防贫保险和脱贫补差保险的赔付上限为1:1.3,如当年赔付率超过130%时,超出部分由县政府全额筹资承担或停止赔付,并对下一保险年度每人筹资标准进行调整。
(二)保险公司可在每个保险期间结束60日内根据理赔情况、政策变化等因素提出下一保险期间保费调整的建议。政府和保险公司双方协商,通过调整保险费标准、保险金额等方式解决。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医保、人社、卫健委、教育、民政、应急管理局、公安、市场监管局等县直有关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县防贫领导小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成员单位要定期召开调度会,加强沟通协调。各乡镇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副职具体抓,与脱贫攻坚工作同部署、同推进。
(二)强化资金保障。县财政加大资金保障力度,确保防贫救助需要。同时,要严格防贫资金监管,提高防贫工作实效。
(三)搞好政策宣传。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对精准防贫的目的、意义、措施及程序等进行多形式宣传,确保广大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受益权,努力扩大防贫工作覆盖面。
附件1:防贫保险救助申请表
附件2:防贫保险调查内容及注意事项
附件3:防贫保险入户调查表
附件4:防贫保险入户调查表附页
附件5:防贫保险救助受理表
附件6:防贫保险理赔资料明细
附件7:防贫保险调查情况说明
2020年9月23日
附件1
南乐县防贫保险救助申请表
农户类别: ¨ 因病 ¨ 因学 ¨ 因灾 ¨其它 (勾选)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年龄 |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
家庭住址 | ||||||||||
户主姓名 | 家庭人口 | 上年家庭纯收入 | 元 | |||||||
申请救助事由 | ||||||||||
村级意见 | 是否同意申请: □是 □否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乡镇意见 | 是否同意申请: □是 □否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注:个人事项与申请救助事由请如实填报,因填报内容与实际不符产生的后果自负。
附件2
南乐县防贫保险调查内容及注意事项
一、防贫调查方法(“四看、一算、一核、一评议”)
(一)四看
1.看住房:实地去看被核查人的个人住房情况,了解房屋的基本情况,包括建筑时间、造价金额、居住人口等。此外还要了解住房内的装潢情况,看是否装修豪华。
2.看家用:在调查被核查人住房情况的同时,还要进入室内了解一下家中生活用具、穿戴用品的一些情况,包括家具、厨卫用品等。看是否与被核查人所述临贫易贫的生活状况相符;
3.看大件:看看室内价值较高的商品,包括冰箱、电视、空调、交通工具等;
4.看儿女:对于被核查人家中儿女年岁较小的,应多考虑其儿女各项生活必须支出所带来的家庭负担情况。对被核查人家中儿女已成人的,应多考虑其儿女应负的对家庭成员的赡养义务,其所获得的经济收入应一并纳入核查范围。
(二)一算
算收入:根据被核查人情况调查规范中被核查人收入情况的内容,对被核查人、被核查人的家庭成员及与被核查人有抚养或赡养义务的亲属的收入进行核查,统一计算考量其家庭收入情况。
(三)一核
核信息:对被核查人及家庭成员的住房、自有车辆及有作为企业法人或股东在工商部门注册具有年审记录的相关情况进行核对。
(四)一评议
评议家庭整体情况:根据以上情况,对被核查人家庭情况进行整体评价,对是否符合防贫标准进行初步综合评估判断。
二、被核查人情况调查规范
(一)被核查人基本信息的获得:
按照流程约定,被核查人的基本信息由南乐县防贫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扶贫办收集被核查人群的信息,主要通过以下两种方式:
1.通过相关部门的信息平台调取符合条件的人群信息;
2.由被核查人自行向南乐县防贫领导小组办公室递交防贫申请的。
(二)被核查人所需调查内容:
1.被核查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
2.被核查人的家庭情况;
3.与被核查人存在抚养、赡养义务的人员情况;
4.被核查人收入情况;
5.被核查人住房情况;
6.向被核查人了解其身体状况;
7.向被核查人了解其家庭负担情况。
三、被核查人家庭成员情况调查规范
(一)家庭成员范围:
家庭成员是同在一个户口本的人。“家庭成员”是指在同一户籍内永久共同生活,各个成员的经济收入都作为家庭共同财产的人。
(二)家庭成员所需调查内容:
1.被核查人家庭成员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关系、联系电话、职业情况等;
2.被核查人家庭成员的收入情况;
3.被核查人家庭成员的工作情况;
4.被核查人名下财产情况。
四、与被核查人存在抚养、赡养义务的人员情况调查规范
(一)存在抚养关系人员的核查要点:
1.如被核查人为抚养义务人时,在关注其本身的相关情况外,我们还应着重了解其家庭负担情况及子女就学的费用情况。被抚养人数的多少,直接关系到人均可支配收入。
2.如被核查人为被抚养人时(多发生因学致贫),我们应该了解其家庭成员情况及对其存在抚养义务人的情况。有些抚养义务人并非其家庭成员但仍对其有抚养义务,应被纳入防贫核查范围。
(二)存在赡养关系人员的核查要点:
1.如被核查人为赡养义务人时,在关注其本身的相关情况外,我们还应着重了解其家庭负担情况及其负有赡养义务的被赡养人身体、医疗及基本生活状况。
2.如被核查人为被赡养人时(多发生因病致贫),我们应该着重了解其家庭成员情况外还应关注对其负有赡养义务人的情况。如被核查人年岁已高,其子女也无法通过劳动等方式获得稳定可靠的经济来源,则其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的家庭情况、收入及生活情况等应被纳入防贫核查范围。
五、防贫调查入户调查照片操作规范
(一)被核查人员(4张照片):
1.被核查人员手持身份证全身免冠照片;
2.被核查人员手持身份证半身免冠照片;
3.被核查人员身份证照片正面;
4.被核查人员身份证照片背面。
(二)被核查人员户籍材料:
1.被核查人员户口簿主页;
2.与被核查人员户口簿中其他成员关系页。
(三)被核查人员家庭情况:
1.家庭住房:
(1)房屋整体外貌情况(照片中需包含被核查人员);
(2)房屋整体建筑结构(能确认房屋为土坯房、平瓦房或砖混房);
(3)如有庭院需要对庭院大门和庭院内情况进行拍照。
2.家庭财产:
(1)家用电器需要逐一拍照,包括电视、冰箱、空调、手机等;
(2)室内家具(可在室内多角度拍摄,力求反映整体情况);
(3)厨房和卧室全景照片;
(4)农业机具包括拖拉机、收割机等农业机械设备等;
(5)交通工具包括汽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
(6)家中饲养的各种禽类。
(四)核查人员认为有必要拍摄的其他照片。
附件3
南乐县防贫保险入户调查表 | ||||||
申请类型 | □因病 □因学 □因灾 | 调查时间 | 年 月 日 午 | |||
申请人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户籍所在地 | 与户主关系 | |||||
户主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家庭 | 家庭人口 | 人 | 劳动力人口 | 人 | ||
上学 人,其中:小学或初中 人,高中 人,大学 人 | ||||||
耕地 亩,其中:自种 亩,流转 亩,主要种植作物: | ||||||
其它情况 | ||||||
家庭住 | 住房类型 | □楼房 □平房或瓦房 | 是否危房 | □是 □否 | ||
住房来源 | □购买 □自建 □租住 □借住 □其它 | |||||
室内装修 | 当地中等水平 □以上 □以下 | 家用电器 | □冰箱 □空调 □电脑 | |||
家庭 | 房屋 | 家庭成员名下有无商品房 □有 □无 | 产权人名称 | |||
房屋地址 | 市场价值 | |||||
家用汽车 | 品牌型号 | 车牌号码 | ||||
购置时间 | 购置价格 | |||||
农业机械 | □拖拉机 □联合收割机 □其它 | 银行存款 | ||||
其它资产 | ||||||
家庭收 | 家庭年纯收入 元。其中:农业种植 元,打工收入 元,农业补贴 元,土地流转 元,其他收入 元。 | |||||
家庭支 | 家庭年总支出 元,其中:基本生活用度 元,上学 元,看病 元,农业生产 元,社保支出 元,其它支出 元。 | |||||
家庭困 | □有患大病人员 □有严重残疾人员 □子女上学负担重 □多子女抚养负担重 □赡养老人负担重 □劳动力缺乏 □单亲家庭 | |||||
补充 | ||||||
以上调查情况 □属实 □不属实 被调查人签字: | ||||||
调查人签字:
| 村(社区)盖章
|
附件4
南乐县防贫保险入户调查表附页
一、申请人照片
二、身份户籍证件
(一)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无身份证提供户口本)
(二)所有家庭成员户口本影印件
三、家庭居住及资产情况
(一)院落及房屋外观
(二)房屋内装修
(三)主要家具
(四)主要电器
(五)主要交通工具
(六)主要农业机械
四、本次申请救助需要提供的资料
(一)病历等资料(因病)/上学证明等资料(因学)/损失证明等资料(因灾)
(二)申请人银行卡
附件5
南乐县防贫保险救助受理表
救助类别:¨因病 ¨因学 ¨因灾 ¨其它(勾选)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
户主姓名 | 家庭住址 | |||||||
保险公司调查结果 | ||||||||
村级公示及民主评议结果 | 是否公示: □是 □否 是否同意救助: □是 □否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乡镇意见 | 是否同意救助: □是 □否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防贫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 | 是否同意救助: □是 □否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6
南乐县防贫保险理赔资料汇总
一、身份证件类:
申请救助人(或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户口本复印件(凡是16周岁以上成员人员都要复印)各一份。
二、资产证明类
家庭成员(16周岁以上成员)每人名下无车辆、无房产、无经商信息证明。
三、审批表格类
防贫保险申请表、防贫保险受理表、入户调查表
四、损失证明类
(一)因病:住院资料,包括:病历复印件、住院费用汇总清单、诊断证明,出院证,住院费用结算单(收据)等;
(二)因学:相关收费票据(学费、住宿费、书杂费);学生证复印件或在校证明(由所在学校出具);
(三)因灾或事故: 报警和出警记录,其他造成损失的证明(交通事故证明/气象证明/火警证明等),财产购置证明、财产修复费用的相关材料等。
五、支付类
救助申请人的银行账户信息,如委托他人申请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申请人 (身份证号: ),于 年 月 日提出防贫保险救助申请,保险公司调查结果如下:
调查人: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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