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识别政策、精准退出政策和精准帮扶政策

精准识别和退出

 

一、精准识别政策

   (一)识别标准。1.严格执行农人均纯收入标准。扶贫对象识别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即农民人均纯收入以上年度的国家农村扶贫标准为基本依据,对符合条件的农户整户识别。我省2018年底识别标准为年人均纯收入3400元以下。2.统筹考虑“两不愁保障”因素。口粮不愁,主食细粮有保障;年有换季衣服,经常有换洗衣服;农户家庭中有子女上学负担较重,虽然人均纯收入达到识别标准,也要统筹考虑纳入扶贫对象;农户家庭成员因患大病或长期慢性病,影响家庭成员正常生产生活,需要经常住院治疗或长期用药治疗,刚性支出较大,虽然人均纯收入达到识别标准,也要统筹考虑纳入扶贫对象;农户居住用房是C、D级危房的,虽然人均纯收入达到识别标准,也要统筹考虑纳入扶贫对象。

(二)识别方法。坚持公开、公正、透明原则。推行“一进二看三算四比五议六定”工作法。一进:包村干部、村级组织和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对全村农户逐家进户调查走访,摸清底数。二看:看房子、家具等基本生活设施状况。拥有家用轿车、大农机具、高档家电的,不得识别或慎重识别。三算:按照标准逐户测算收入和支出,算出人均纯收入数,算支出大账,找致贫原因,对贫富情况有本明白账。四比:和全村左邻右舍比较生活质量。家庭成员有财政供养人员、有担任村干部的,家庭成员作为法人或股东在工商部门注册有企业的,在城镇拥有门市房、商品房的,不得识别或慎重识别。五议:对照标准,综合考量,逐户评议。拟正式推荐为扶贫对象的,必须向村民公示公告,获得绝大多数村民认可。六定:正式确定为扶贫对象的,由村“两委”推荐确定,乡镇党委、政府核定。

(三)识别程序。1.初选对象。在农户本人申请基础上,召开民主评议会,拟定初选名单,在村内进行第一次公示。2.乡镇审核。乡镇对初选名单进行审核,逐户核查,确定扶贫对象名单,经驻村第一书记、包村干部、村主任、村支书、乡镇长、乡镇书记“六签字”,在各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3.县级复审。县扶贫办复审后在各行政村公告。

二、精准退出政策

(一)退出标准。贫困人口退出以户为单位,主要衡量标准为该户有相对稳定可靠的增收渠道和收入来源,年人均纯收入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适龄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家庭无因贫辍学学生;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有救助;住房条件有明显改善,有安全住房。

(二)退出程序。1.民主评议。由村“两委”召开民主评议会,初步拟定贫困户退出名单。2.核实认可。贫困户退出名单经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核实,得到拟退出贫困户认可。3.公示公告。退出名单经拟退出贫困户认可后在村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公告退出。

精准帮扶政策

转移就业、产业扶持、易地扶贫搬迁、社会兜底保障、特殊救助、金融扶贫、教育、医疗卫生等精准帮扶政策由县级党委政府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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