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

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

一、项目名称:

农机具购置补贴

二、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县城区域内的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三、发放标准:

     根据省农机局、省财政厅规定,按照每年的《河南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实行定额补贴。

四、申报流程:

    (一)购机申请与资格确认
    1.购机者凭身份证明材料自愿向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申领并填写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表。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在申请表签署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意见后,及时送达县农机局。
    2.县农机局对补贴资格进行合规性确认,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定期报送县财政局,无异议后,予以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农机局会同县财政局发给购机者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
    (二)自主购机
    1.购机对象自主选择供货单位,与农机销售企业自主议价。
    2.供货单位向购机对象出具全额(实际成交价)销售发票,发票上必须注明机具名称、型号、实际销售价格、购买人姓名等信息。

(三)补贴资金结算核实兑付   

农机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提供《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明细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汇总表》,财政部门负责将补贴资金结算明细表导入惠农补贴“一卡通”兑付系统,分期分批将补贴资金打到补贴对象的“一卡通”折(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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