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贴资金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贴资金

 

项目名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贴资金

政策依据:豫政办【2011129号,濮卫基妇【201417号,豫卫妇幼【20155号,国卫基层发【201627号,豫卫基层【201719豫卫基层【201810豫卫基层【201911豫卫基层【20205号。

 

 

申报条件:辖区内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村卫生室。 

发放标准:

  2013年:30/人; 2014年:35/人;2015年:40/人;2016年:45/人;2017年:50/人;2018年:55/人;2019年:69/人;2020年:74/人。

 

申报流程:

各乡镇卫生院根据村室实际完成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数量和质量,在绩效考核后,拨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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