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豫扶贫办〔2015〕74

 

 

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关于印发《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扶贫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进一步激发贫困村创新活力,不断加快扶贫对象增收脱贫步伐,按照国务院扶贫办行政人事司《关于组织实施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的通知》(国开办司发〔2015〕98号)要求,为培养一批创业能成功、带动有成效的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我们制定了《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抓好落实。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扶贫办将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于10月26日前报省扶贫办雨露计划办公室。

联 系 人:孟国建

联系电话:0371-65919561(传真)

邮    箱:hnsfpbylb@163.com

 

 

 

                             2015年10月12日


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工作方案

 

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是对在贫困村从事创业活动和有创业意向的人员进行创业意识、创业能力、扶贫带动能力等方面的培训,由他们吸纳和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以下简称“贫困户”)增收脱贫的专项扶贫工作,是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的重要举措。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扶贫办行政人事司《关于组织实施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的通知》精神,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按照“先富帮后富”的基本理念和“政府主导、多方参与、产业引领、精准培养”的工作途径,紧扣“能力培训、孵化创业和带动增收”三大环节,通过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和强有力的政策扶持,培养一大批创业能成功、带动有成效的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最终帮助扶贫对象增收脱贫。

二、目标任务

2015-2017年,为每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平均培养3-5名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以下简称“创业带头人”),全省累计培训29200万人以上,每人带动3户以上贫困户,实现约350000万贫困人口增收脱贫。

三、培训对象

(一)对象条件。培训对象需具备以下条件:一是思想素质好,有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的责任心;二是有一定的创业能力和创业基础;三是带动能力较强的优先。

(二)选定程序。一是个人报名,申请人通过“雨露百事通”手机APP或登陆雨露计划网(www.yulujihua.com)在线填写、提交《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对象申请表》(见附件1),并做出带动承诺。二是贫困村推荐,驻村工作队和村两委会上网在线推荐候选人。三是乡镇初审,乡(镇)政府对候选人基本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后,网络上报县级扶贫部门(汇总表见附件2)。四是县级确定,县级扶贫部门要摸清培训需求,根据申请情况、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实际,最终确定培训对象。

四、重点工作

(一)落实培训网点。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扶贫部门要制定相关标准、遴选方式和管理办法,核定网点数量和专业,由市、县两级扶贫部门面向社会公开择优选定。要充分利用企业、产业基地、小康村、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和其他社会组织等资源,选择社会责任意识强、实用对路、培训和创业经验丰富,能为培训对象提供长期帮助和跟踪服务的单位承担培训任务。

(二)组织精准培训。各级扶贫部门要按照创业方向、创业阶段,分层次、分专业有针对性地组织培训对象进行免费培训。培训要注重扶贫责任、创业激情、创业理念、创业能力(市场考察对接、创业设计、创业实习及实操训练等)、扶贫政策和创业政策等课程。具体培训时间由各地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安排。可分阶段合理安排集中培训,实行学分制管理,对理论学习、实习课程和创业设计等学习情况给予科学评价。在创业过程中,结合带动需求,对参与创业的贫困户适时组织创业适用技术培训。各地要积极推荐优秀网点和经典课程,参与示范探索。

(三)跟踪孵化创业。一是因地制宜选择创业项目。各级扶贫部门和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要指导创业带头人结合本人、本村实际,科学选择创业项目。二是招募扶贫创业志愿者(导师)跟踪辅导。组织招募专业创业辅导师、企业家、天使投资人、专家学者和成功农村创业人士等,组成扶贫创业协会,与培训网点、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一起对培训对象提供持续的创业指导和跟踪服务。三是优化创业环境。充分借鉴各类农业创业园区、创业孵化器等成功经验,创造性地为贫困村创业创造条件。定期组织交流考察活动,利用电子商务和各类展览会开展产品展示展销,帮助拓宽销售渠道,提高创业水平。

(四)带动扶贫对象增收。培训工程要把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作为硬任务。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基层扶贫部门要与创业带头人签订目标责任书,硬化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的任务。二是建立共赢机制。根据本地实际,组织创业带头人通过土地流转、到户扶贫资金或贴息贷款入股、安排就业、提供生产条件、收购产品等方式,与贫困户建立平等互利的利益联结机制,激发双方的参与积极性,多渠道带动扶贫对象增加收入。三是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要建立与扶持政策挂钩的带动激励机制,按带动贫困户数量和增收脱贫效果给予相应的创业支持。对没有履行带动承诺的创业带头人,则不予支持。四是强化监督机制。基层扶贫部门、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和村两委会要加强对创业带头人带动情况的监督,对其目标责任书的承诺兑现情况进行客观评价。

(五)加大扶持力度。一要用足用活创业普惠政策。各级扶贫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国办发〔2015〕47号)等文件精神,指导帮助创业带头人和带动贫困户利用好中央、各行业部门的金融、农业、土地、能源、水利等创业扶持普惠政策。二要落实扶贫创业特惠政策。要认真贯彻国务院扶贫办等5部委《关于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4〕78号)等文件精神,协调相关部门,帮助符合条件的培训对象和贫困户,在享受普惠扶持政策的同时,叠加享受扶贫创业特惠政策。三要积极推进部门合作。要与人社、共青团、农业、教育、妇联等部门合作,发挥各方优势合力开展面向贫困村、扶贫对象的创业扶持活动。四要拓展市场化投资及金融服务。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专业化管理原则,建立共赢、多赢机制,搭建投融资平台,吸引投资机构、企业和风险投资、天使投资等,为扶贫创业多方式提供特惠金融服务。五要鼓励各类企业参与,以产业和服务为链条,通过“企业+基地(合作社)+创业项目+贫困户”的形式开展扶贫创业活动。

(六)全程跟踪管理。运用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数据库,对培训对象参加培训、跟踪辅导、政策扶持、创业情况、带动效果等全程跟踪记录,采集信息、科学管理、认真考核。探索制定精确科学的管理机制,促进工作可持续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级扶贫部门要将培训工程作为新时期扶贫开发的重要任务,制定实施方案,加强工作协调,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取得实效。各级扶贫部门要成立相应的协调组织,明确责任单位和联络员,建立畅通的联络机制,合力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责任。培训工程由省、市、县负责实施。省级扶贫部门按照建档立卡贫困村数量建立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工作任务,指导督促基层抓好落实。市、县两级扶贫部门要摸清培训需求,选好培训对象和培训网点,组建扶贫创业志愿者(导师)队伍,培训到人、服务到村、带动到户,按计划落实精准培养、跟踪服务和带动增收工作。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要与村两委一起筛选推荐好培训对象,指导培训对象选好创业项目,帮助他们解决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与包户干部一起督促创业带头人履行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的承诺。

(三)落实经费。县扶贫办要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培训经费,用于对创业带头人、扶贫创业志愿者(导师)和参与创业贫困户的培训。同时,要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用于网点认定管理、创业指导、跟踪服务和评估考核等。要积极争取财政和相关部门的资金支持,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助力培训工程。

(四)营造氛围。各级扶贫部门要利用各类新闻媒体,通过宣传扶贫创业优惠政策和先进典型事迹、举办扶贫创业竞赛、表彰先进等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关注、参与和支持培训工程。

(五)信息服务。利用现有雨露计划信息管理服务平台提供信息服务,通过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终端,实现在线扶贫资讯发布、培训管理、村民信息互递、帮扶互动交流、创业适用技术指导、创业进程和扶贫带动情况跟踪等功能,在各类参与人群之间搭起点对点的信息沟通渠道,促进扶持政策到户、创业信息上门、培训管理入网、跟踪服务到人。

六、时间要求

(一)2015年,10月中旬,省扶贫办出台工作方案,分解培训任务。11月15日前,市、县扶贫部门出台实施方案,确定工作标准,目标任务,完成动员部署工作。12月15日前,选定培训网点,招募创业辅导导师和志愿者,选择创业方向和创业项目,组织开展培训工作,并完成首批培训对象的选定和入库。

(二)2016年,按计划组织精准培训、精准辅导和精准跟踪服务,指导创业者科学选定创业项目、制定创业方案和带动计划,支持他们启动创业项目,开展创业实践和带动增收活动。

(三)2017年,总结上年工作经验,调整完善工作方式,继续组织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和带动增收工作,全面落实预定工作任务。11月,总结工作成效,分析存在问题,研讨确定下步工作。

 

附件:1.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对象申请表

          2.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对象申请汇总表

3.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指导计划表(2015-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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