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乐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大学生生源地贷款资助办理指南 | |
事项名称 | 大学生生源地贷款 |
设定依据 | 《河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教资助〔2013〕15号)以及《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资助〔2013〕16号) |
申请条件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
办理材料 | 首贷材料: 1、大学录取通知书或高校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户口本原件; 4、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续贷材料: 1、上年贷款合同原件; 2、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3、身份证原件。 |
办理地点 | 教育局资助中心大厅 |
办理时限 | 20分钟 |
联系电话 | 0393-6266902 |
办理流程 | 1、贷款学生在网上进行网上申请; 2、贷款学生办理证明材料; 3、贷款学生到资助中心签订贷款合同; 4、录入电子回执。 |
收费依据 | 不收费 |
大学生生源地贷款资助办理指南
一、办理依据
《河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教资助〔2013〕15号)以及《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资助〔2013〕16号)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河南籍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三、办理流程
1、符合条件的贷款学生在网上进行网上申请;
2、贷款学生办理证明材料;
3、贷款学生到资助中心签订贷款合同;
4、录入电子回执。
四、提供材料
首贷材料:
1、大学录取通知书或高校学生证原件
2、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3、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户口本原件
4、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续贷材料:
1、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2、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五、办理时限
当天办理(每年七月十五日---九月二十日办理)
六、办理地点
教育局资助中心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