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乐县电商精准扶贫政策宣传明白页
为充分发挥农村电子商务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促进脱贫对象增加收入,濮阳市制定了《濮阳市农村电商扶贫支持办法(试行)》。
办法指出:电商扶贫工作要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原则,全面提高贫困地区农村电商发展水平,提升农产品商品化率,促进贫困人员脱贫。
办法决定:1、设立全市电商扶贫专项资金。2016—2019年,市财政每年安排电商扶贫专项资金1000万元,用于农村电子商务扶贫工作。
2、支持电商扶贫示范点建设。电商龙头企业在贫困乡(镇)、贫困村分别建设电商扶贫服务站、服务点。
3、支持贫困地区物流配送网点建设。快递物流企业在贫困村、贫困乡(镇)政府驻地建设运营网点,且运营时间超过6个月的,分别给予0.8万元、1.5万元一次性奖补。
4、支持贫困地区农产品品牌化建设。贫困地区每培育一个农产品标准化品牌商品,销售额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补;培育为省级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补;培育为国家级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
5、 支持电商企业吸纳贫困人员就业。电商企业每吸纳1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年收入1.8万元以上的,给予企业每人0.5万元一次性奖补;年收入1万元至1.8万元的,给予0.3万元一次性奖补。企业吸纳5名以上(含5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的,可适当增加奖补。
6、支持贫困户开办网店。对贫困地区的群众免费进行专业培训。对贫困户开办网店的投资给予补贴,并颁发“精准扶贫电商服务点”牌子,对其网上交易物流快递费用给予全额奖补。
7、支持农产品和特色产品网上销售。对在濮阳注册的电子商务企业销售我市贫困地区农产品的,给予一定补贴。
8、支持贫困地区电商企业享受金融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开办电商企业的,可享受10万元以下、为期3年以内的信用扶贫贷款,执行方法按《濮阳市金融扶贫贷款指导意见(试行)》实施,并享受市扶贫贷款有关贴息政策。
9、 支持贫困区域与智慧扶贫系统对接。鼓励有扶贫任务的县(区)及电商企业与智慧扶贫信息系统对接,建立农村电商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扶贫成效等信息共享,不断拓宽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渠道。
南乐县商务局宣